1、VO (View Object)
VO (View Object),用于表示一个与前端进行交互的视图对象,它的作用是把某个指定页面(或组件)的所有数据封装起来。实际上,这里的VO只包含前端需要展示的数据,对于前端不需要的数据,比如数据创建和修改的时间等字段,出于减少传输数据量大小和保护数据库结构不外泄的目的,不应该在VO 中体现出来。
2、DTO(Data Transfer Object)
DTO(Data Transfer Object),用于表示一个数据传输对象,DTO通常用于展示层(Controller)和服务层(Service)之间的数据传输对象。DTO 与 VO概念相似,并且通常情况下字段也基本一致。但 DTO 与 VO 又有一些不同,这个不同主要是设计理念上的,比如 API 服务需要使用的 DTO就可能与 VO 存在差异。
3、DO(Data Object)
DO(Data Object),持久化对象,它跟持久层(Dao)的数据结构形成一一对应的映射关系。如果持久层是关系型数据库,那么数据库表中的每个字段就对应PO的一个属性,常是entity实体类。4、BO(Business Object)
BO(Business Object):业务对象,通常用于业务逻辑层,代表了业务逻辑的实现。BO主要负责业务逻辑的处理,包括数据校验、数据处理、业务逻辑处理等。BO可以调用多个DO,将多个DO组合起来,形成一个完整的业务流程。5、DTO ( Data Transfer Object ) :数据传输对象,Service 或 Manager 向外传输的对象
项目中,看到别人直接把DTO,写上swagger注释,直接返回前端。那么思考一下,为什么不建议这么做,不直接把DTO返回给前端。
⭕ 从开发过程讲,前后端首先会以vo和param作为返回、传参的协议的定义,再定义协议之前,都没有实际的业务逻辑的处理,也就不会存在dto。
⭕从项目的整体考虑,如果把dto作为传给前端的对象,那么service层返回dto,service层的所有的方法不一定都是public方法,也有private方法,如果private方法也返回dto,那么也就是说有些dto不是提供给前端的,有些是给前端的,这样就会乱,没有了隔离性。
⭕从字段的修改来说,service层的方法是可以共用的,一个service方法返回的dto,可能会被很多个controlller方法使用到,即使目前不会,将来也可能会,dto会有很多参数,比如包含了主表信息,子表信息,而传给前端的vo只有dto的一部分信息,而且不同请求给前端看到的数据不一样,所以dto是共用的,vo是个性化的,如果直接把dto提供给前端,将会导致耦合性非常大,一旦一个接口的需求变了,修改了dto,增加了一个字段,将会导致接口直接把这个新增的字段返回给了前端,导致(接口输出数据多余,和不安全性)。同理,如果由于某个需求,把dto展示给前端的接口说要删除某一个字段,那么因为这个dto被很多接口引用,一删除就会导致出问题。
所以,总整体性结构而言:vo是必须存在的,不能把dto直接返回给前端。高内聚,低耦合。一般的数据传递是,前端传递VO给接口(Controller),接口将VO转为DTO传递给service,service将DTO分解为DO,调用领域服务进行调度,然后逆向转为VO或者其他的返回结果,传递给前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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